张静:新型现代化国家的特征——政治社会学视角
Publisher: Release time:2024-01-06 Number of views:128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现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如果从政治社会学视角出发,我会怎样回答这个问题:新型现代化国家既经验可证又具理论形态的特征是什么?这里的经验可证,指具有事实上可见的证据,区别于仅仅使用理想框架;这里的理论形态,指应有可共享的一般性意义,区别于仅仅呈现特殊性。

“新型和现代”这个定语的关键点,在于它包含历史演进性,所以不能忽略比较性回答:不同国家往往有其特定的历史起源,但怎样的演进方是新型,而不是旧型?不同国家往往面对的主要问题有异,但怎样的回应才是现代的,而非传统的?这样一种讨论绕不开新与旧、现代与传统的区分,回避这种区分,就无法观测到演进中的质变现象。我同意这一判断,作为人类历史发展的一项质变演进,现代性不只是历史发展的新阶段(有时间含义),其中还蕴含着普遍性的经验及道理,在这个意义上,现代性转化是文化中立的(cultural-neutral,C.Taylor,2004)。因此,如果仅仅从单一国家历史总结现代特征,不关照全球都发生的现代性转向问题,我们的定义就不可能具有一般合理性。如果无法确定在各种特殊性中,哪些部分在不同历史文化的国家普遍起作用,最终的“特征”就很难是一个事实定义,可能在一种意识形态下成立,在另一种意识形态下不成立。

社会学观测到的演进质变是什么?20世纪中叶的“现代化理论”提供了初步描述:新型现代国家是工业化国家,而非农业国家;它是城市国家,而非村社国家;它是有统一语言、度量衡、货币、邮政并由次级组织构成的国家,而非基于血缘或地缘形成的松散社会;它出现了现代社会观念(比如绩效追求、商业伦理)以及现代政治制度(比如代表及程序规则),而非受制于不可跨越的身份或等级限定。应该说,这些演进特征大致说明了各国走向现代的发展方向,具有相当的普遍性,不过在今天看来,它们显得不够深入。在我们对国家发展所知不多时,上述目标设定或许有些意义,但是在当代,它们作为衡量新型和现代的标准价值已经十分有限。如同一个已经具备奔跑能力的人,不可能总是满足于用直立行走设定自我特征。我们显然需要更高的演进标准。

不同于上述现象描述,社会学的结构论者提出了更为抽象的区分标准。他们认为,现代与传统、新与旧的根本差别,在于国家内部社会分化与整合的程度:不同组织的角色是否专门化,在异质状态下是否形成了协调的秩序。这个宏观视角影响了政治社会学,比如爱森斯塔德把国家现代化定义为高度的结构分化、社会流动以及规模更大的、统一的、集中化的制度建立的过程。可以看到,这个标准强调系统整合,而且是中立于单一意识形态或制度分类的,它不同于政治学——从政治权力分化(分权)和政治参与扩大(选举)定义的现代国家,因为后者过度依赖西方国家的局部经验。

二、面对这个问题,政治社会学和政治学的视角区别,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观察。

首先,权力分布方面。在世界各地,集权体制可以在现代国家发现(比如当今的新加坡),分权体制也可以在传统国家发现(比如中国历史上的士绅体制)。很多国家实际上很难定类,因为它们在某些领域是集权的,在某些领域又是分权的,更有在二者间回摆的变动,所以集权和分权更像是一个国家的执政者集团根据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作出的战略抉择,很难证明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客观演进。

其次,历史演进方面。虽然国家有不同的形成方式,发展存在路径依赖,但国家从哪里来并不等同于它向哪里去。换句话说,历史也许能够有助于理解它如何走向未来(方法/途径),但很难完全决定它未来的样子(形态/性质)。因为不可控的变化经常出现,很多变化的发生并非是早先历史的当然结果,而是它面临的挑战性环境使然。环境常常导致历史发生转折、质变、或者倒退性变迁,而不是沿着原先的轨道继续。为此,“我们需要区分哪些是过去的遗迹,哪些是定义未来世界的元素”。

在这些变迁中,发现哪些是共性并能够影响未来是研究者的任务。比如,社会学者注意到,不同国家的发展历程出现了某些趋同现象,因此他们提出了这样的研究问题:本有不同的起源,但为何各国都出现了相似的组织同构?如果说,这仅仅是一种模仿,但为何这个模仿有方向趋同(而不是反向),则是一个重要的客观事实问题。这里边显然存在逻辑,研究者需要对在某些地方尚未发生但根据逻辑必定会发生的现象,以及在有些地方已经发生但随着国家演进将逐渐消失的现象作出甄别,辨别哪些方面是自我选择,具有暂时性,哪些方面是普遍自然、合乎逻辑的演进。

最后,国家的特征是否仅仅可从政府组织得到观察?对政治社会学而言,“现代新型国家”讨论的是中国作为一个国家的整体特征,而不仅仅是政府组织的特征。政府作为治理组织当然很重要,但它仅是国家中的一种组织,以部分看整体往往会偏离事实,因为社会中每种成分的目标不同,国家出现的特征是这些目标相互协调的结果,很难是其中一个组织的意愿。比如学界的大一统叙述,强调统领疆域、多元一体、向心而围等“国家”特征,几乎都是在谈论政府组织的权力所及和管理疆域,特别是对主权所属的象征性承认,而不是国家内部的各个成分实际发生的一体性(相互依存度)——在多大程度上关联成为一个事实整体(be united as a whole actually)。以政治社会学的整合标准,事实整体的表现应该是规则一体,而文化象征的一统无法替代这种事实整体,甚至用其说明意识形态一统也是困难的。

三、民族主义是一种国家与己相连的意识,如果这种意识古已有之,历史上的劳工和民众应该视朝廷和自己攸关。他们虽然互不认识,也不是亲属朋友,但同属一个相互交织的权利及责任整体。既然是整体,打击他就是打击我。然而,我们看到的个体行为不具备这种整体意识,他们之间共享的规则及利益攸关性很弱:劳工虽然视朝廷为权力中心,但二者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一致的制度在生存?国家组织和民众生活之间是否存在实际的互赖关系?整体意识的缺失是对背后这些事实的反映。对比国人一向对家族和村庄的英勇保卫行为就会更清楚,社会各部分的相互责任感来自于他们的实际关联真实存在。而大一统关心的统治疆界问题,充其量是一种象征正统的意识形态或文化想象,并不能说明真正的(互为依赖意义上的)整体性存在。

民众如此,政治精英如何?1904年,陈独秀在《说国家》一文中写道,通过鸦片战争,才令他认识到国家和自己存在一种关系:

世界上的人,原来是分作一国一国的……我们中国,也是世界万国中之一国,我是中国之一人。一国的盛衰荣辱,全国的人都是一样消受,我一个人如何能逃脱得出呢……我生长到二十多岁,才知道有个国家,才知道国家乃是全国人的大家,才知道人人都应当尽力于这个大家的大义。我从前只知道,一身快乐,一家荣耀,国家大事,与我无干……

历史上的人们对国家和自己的关联缺少意识,没有产生相互的依赖与责任。无论是精英还是民众,都知道自己生活在中国,和“国家”具有文化历史联系,他们不缺乏文化共同体意识,但是这个国家和他们的实际生活有什么现实关联呢?二者在何种意义上被对方需要?无论大一统的观念叙述多么悠久,这两个例子都让人很难相信,历史上的中国是一个社会各成分在权利义务责任上互联、共享一种制度体系的一体化国家。


Author Introduction
杨素秋

杨素秋

福建三明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助理教授

台湾云林科技大学设计学博士

中国茶艺技师

中国高级评茶员

中华国际无我茶会指导老师

国际中华初级、中级、高级茶艺师